备受市场关注的医保丙类目录出台有了明确的时间表。
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医保部门“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表示,丙类目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
黄心宇表示,由于丙类目录需要留有一定时间与商业保险产品对接,从今年开始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整个目录调整。
丙类目录年内推出
全国医保工作会议提出,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当前医药产业、保险行业、医生患者对建立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拓宽创新药的支付渠道抱有很高的期望。在基本医保现有的甲乙分类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药品目录,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尝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减轻疾病治疗的负担。
符合哪些特征的药品有望纳入丙类目录?黄心宇表示,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聚焦因超出“保基本”功能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很高、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对第一财经表示,基本医保的甲类、乙类目录主要覆盖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药品,而丙类目录则聚焦于那些临床需求高、创新性强但价格高昂的创新药。通过设立丙类目录,可以为这些创新药提供一个明确的发展路径。
在丙类目录的使用范围上,黄心宇表示,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纳入产品责任保障范围,其他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使用丙类目录。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将打通丙类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间的通道,做好衔接。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第一财经表示,由于丙类目录无法强制商保使用,将先从惠民保配套起步,但惠民保是一个业务量不大、试水的产品,丙类目录未来还是要逐步扩大至整个商业健康保险,由丙类目录对商保药品目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与现在甲类乙类目录进行有效对接,是下一步医保商保衔接的一个趋势。
有商业健康保险的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丙类药品目录不会强制商保使用,但商保公司也有使用的动力。丙类药品目录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形成互补,有利于商保在赔付上有目录可依、有范围可循,也有利于风险可控,更好体现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多样化保障中的作用价值。
邓勇表示,丙类目录促使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更多创新的保险产品,根据纳入丙类目录药品的价格和价值、投保金额,对不同分层、分类的药品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丙类目录工作方案将尽快向社会征求意见
黄心宇表示,从今年起丙类目录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在今年年内发布第一版。丙类目录的工作程序拟参照基本医保目录调整程序,但会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制定过程中充分调动保险公司、保险行业专家等参与积极性,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同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
在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医保的支付管理政策,丙类目录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的考核和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的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也可以纳入按病种付费的范围,暂时实行按项目付费。
“我们将尽快完善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黄心宇说。
此外,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保险产品对接,必须给产品设计、精算、落地需要留有一定时间,从今年开始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4月1日起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整个目录调整。
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今年还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即4月1日目录调整开始时尚未获批的药品,若预计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可赶上目录专家评审等环节,企业就可以对这些药品进行预申报,从而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给企业稳定的预期。
邓勇表示,丙类目录的推出有望降低创新药进入市场的门槛,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药企可以更加积极地进行创新研发,缩短研发成本的回收周期,提高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同时,创新药定价的提升也将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促使医药投融资市场回暖,缓解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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